【原标题】广西通报10起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案例
日前,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公开通报我区近年来10起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典型案例,旨在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坚决遏制乱占耕地建房行为。
上述案例分别为:南宁市横州市石塘镇郑某某、覃某某等3户未经批准占地建设住宅案;南宁市武鸣区某木业有限公司未经批准占地建设厂房案;梧州市藤县塘步镇陈某某未经批准占地建设住宅案;梧州岑溪市筋竹镇李某某未经批准占地建设客运站配套用房案;百色市右江区龙川镇姜某违法占地建设木材加工厂案;百色市德保县龙光乡韦某某未经批准占地建设住宅案;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龙岸镇姚某某未经批准占地建设建材仓库钢架棚案;河池市都安瑶族自治县某某局未经批准占地建设都安地苏镇藤编非遗展示馆案;来宾市兴宾区南泗乡江某某未经批准占地建设住房附属设施案;崇左市江州区那隆镇包某某未经批准占地建设铁棚案。
通报显示,当地自然资源局执法部门发现违法用地后,均移交属地人民政府依法处置,相关部门拆除了违法建筑,目前土地已复耕。
通报强调,各地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有关要求,认真落实属地责任,明确具体分工,加强协作配合,强化跟踪问效,以“零容忍”态度依法整治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记者 唐广生 通讯员 周复宏、梁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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